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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泊替尼

处方药 老挝

通用名称 盐酸特泊替尼片
药品规格 225mg/片,60片/瓶
生产企业 老挝联合制药
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因子(MET)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成人患者。

注:特泊替尼为处方药物,外包装仅供参考,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用药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,了解用法用量、禁忌症及不良反应。

  • 说明书
  • 适应症
  • 副作用
  • 用法用量
  • 注意事项

【药品说明书】

通用名称】盐酸特泊替尼片

品牌名称】ALITEPOTNIB

主要成分】 特泊替尼……….225mg。

适应症】 

本品用于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因子(MET)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成人患者。

 【用法用量

  • METex14 跳跃突变患者选择

使用本品治疗前, 必须使用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(液体活检或肿瘤组织活检) 确认METex14 跳跃突变。 建议仅对无法获得肿瘤活检的患者,检测血浆标本中是否存在 MET基因外显子 14 跳跃突变。如果血浆样本中未检测到突变,则重新评价使用活检进行肿瘤组织检测的可行性。

  • 推荐剂量

-推荐剂量为450 mg(2片),每日一次,与食物同服,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

-告知患者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,应整片吞服,请勿咀嚼、压碎或掰开片剂。吞咽固体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将药片分散在水中。

-如果距离下一次服药不足8小时,建议患者不要补服漏服剂量。

-如果在服用一剂本品后发生呕吐,建议患者在计划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。

  •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

-特泊替尼治疗不良反应的推荐减剂量为225mg,每日口服一次。

-对每日一次口服225mg特泊替尼不能耐受的患者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-针对不良反应的特泊替尼推荐剂量,见表1。

表1

不良反应

严重程度

剂量调整

间质性肺疾病(ILD)/肺部炎

任何级别

如果怀疑 ILD,则暂时停用本品。

如果确诊 ILD,则永久停用本品。

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和

/ 或 天 门 冬氨 酸 氨基 转 移 酶(AST)升高,不伴总胆红素升高

3级

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 ALT/AST 恢复至基线水平。

如果在7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治疗;否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。

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ALT 和/或 AST 升高,在无胆汁淤积或溶血症的情况下伴总胆红素升高

ALT 和/或AST大于3倍ULN,且总胆红素大于2倍 ULN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总胆红素升高,不伴ALT和/

或AST升高

3级

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胆红素恢复至基线水平。

4级

如果在7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,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;否则永久停药。

脂肪酶或淀粉酶增加

3级

暂停使用本品,直到≤2级或基线。

如果在14天内恢复到基线或≤2级,则减少剂量恢复使用本品;否则永久停用本品。

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胰腺炎

3级或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其他不良反应

2级

维持剂量水平不变。如果无法耐受,考虑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恢复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。

3级

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恢复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。

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
禁忌

对本品活性成分或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.间质性肺病(ILD)/肺炎:对怀疑为ILD/肺炎的患者立即停用特泊替尼。对于诊断为ILD/肺炎的任何严重程度的患者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2.肝毒性:监测肝功能检查。根据严重程度,停用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3.胰腺毒性:监测淀粉酶和脂肪酶。根据严重程度,停用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4.胚胎-胎儿毒性:特泊替尼可对胎儿造成伤害。

不良反应】主要为外周水肿、低白蛋白血症、恶心、肌酐升高和腹泻。

】淡粉色片,椭圆形。

有效期】48个月。

包装】60片/瓶

贮存

  • 密闭,不超过30℃保存。
  • 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
生产企业

  老挝联合制药集团厂。


【适应症】

本品用于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因子(MET)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成人患者。

【副作用】

主要为外周水肿、低白蛋白血症、恶心、肌酐升高和腹泻。

【用法用量】

  • METex14 跳跃突变患者选择

使用本品治疗前, 必须使用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(液体活检或肿瘤组织活检) 确认METex14 跳跃突变。 建议仅对无法获得肿瘤活检的患者,检测血浆标本中是否存在 MET基因外显子 14 跳跃突变。如果血浆样本中未检测到突变,则重新评价使用活检进行肿瘤组织检测的可行性。

  • 推荐剂量

-推荐剂量为450 mg(2片),每日一次,与食物同服,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

-告知患者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,应整片吞服,请勿咀嚼、压碎或掰开片剂。吞咽固体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将药片分散在水中。

-如果距离下一次服药不足8小时,建议患者不要补服漏服剂量。

-如果在服用一剂本品后发生呕吐,建议患者在计划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。

  •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

-特泊替尼治疗不良反应的推荐减剂量为225mg,每日口服一次。

-对每日一次口服225mg特泊替尼不能耐受的患者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-针对不良反应的特泊替尼推荐剂量,见表1。

表1

不良反应

严重程度

剂量调整

间质性肺疾病(ILD)/肺部炎

任何级别

如果怀疑 ILD,则暂时停用本品。

如果确诊 ILD,则永久停用本品。

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和

/ 或 天 门 冬氨 酸 氨基 转 移 酶(AST)升高,不伴总胆红素升高

3级

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 ALT/AST 恢复至基线水平。

如果在7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治疗;否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。

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ALT 和/或 AST 升高,在无胆汁淤积或溶血症的情况下伴总胆红素升高

ALT 和/或AST大于3倍ULN,且总胆红素大于2倍 ULN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总胆红素升高,不伴ALT和/

或AST升高

3级

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胆红素恢复至基线水平。

4级

如果在7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,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;否则永久停药。

脂肪酶或淀粉酶增加

3级

暂停使用本品,直到≤2级或基线。

如果在14天内恢复到基线或≤2级,则减少剂量恢复使用本品;否则永久停用本品。

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胰腺炎

3级或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其他不良反应

2级

维持剂量水平不变。如果无法耐受,考虑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恢复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。

3级

暂时停用本品,直至恢复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。

4级

永久停用本品。



【注意事项】

1.间质性肺病(ILD)/肺炎:对怀疑为ILD/肺炎的患者立即停用特泊替尼。对于诊断为ILD/肺炎的任何严重程度的患者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2.肝毒性:监测肝功能检查。根据严重程度,停用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3.胰腺毒性:监测淀粉酶和脂肪酶。根据严重程度,停用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特泊替尼。

4.胚胎-胎儿毒性:特泊替尼可对胎儿造成伤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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